各实习单位:
根据南医大教〔2021〕111号文件《关于做好各专业2021-2022学年实习中期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》安排,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,现将2021年医学影像学、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实习中期教学检查调整为“教学单位自查、学校督查”结合的形式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检查形式
各实习单位组建以科室领导、教学督导、带教老师为核心的工作组,组织开展本单位实习中期教学情况自查,学校教务处针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督查。
二、检查时间
各实习单位自查工作要求在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12日期间完成,具体检查日期、检查内容、检查地点提前三天报送至医学影像学院教研办。
三、检查内容
主要内容建议包括:文档检查、现场带教检查(附件 1、附件2)。
四、检查要求
1.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中期教学检查工作,检查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上内容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下,鼓励医院开展专项、特色的其他教学检查,确保医学人才培养质量,全面提升医院内涵建设。
2.检查工作完成后,各实习单位需撰写 2021 年实习中期教学检查自查报告(附件 3),于2021年12月20日前发送至教研办邮箱:yxjyb@njmu.edu.cn。有关检查原始数据、材料均需完整保存,2022年1月起,教务处将组织教学督导随机进行“飞行检查”,对医院自查情况进一步督导和检查。
医学影像学院
2021年11月24日
附件 1医学影像技术专业(影像部分)实习中期教学检查文档材料一览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