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院201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实施细则(第二批次)

作者:来源:医学影像学院浏览次数:6242019/06/18 11:33

一、招生计划

实行“申请-考核”制的具体招生计划数和招生导师以南京医科大学201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(第二批次)为准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申请者须符合《南京医科大学2019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报考要求。

三、工作程序

1、资格初审

学院组织资格审查专家小组对考生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初审内容包括:学术背景、成绩和外语水平、学术成果、综合素质。

初审通过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,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公布。

2、综合考核

综合考核包括综合笔试、综合能力考核和综合答辩。

(1)综合笔试(满分100分)

    形式:闭卷,时间3小时。

内容:①专业外语测试(占50%):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;②专业课测试(占50%):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、专业知识掌握程度。

(2)综合能力考核(满分100分)

    形式:开放性,时间5天内完成。

内容:①科研思维考核(满分60分):阅读文献,撰写报考导师指定内容的科研设计;②实践操作能力(满分40分),由考核专家任选其一考核:A.实践操作技能考核,B.临床技能考核。

报考导师所在学系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评分。综合能力考核合格线:60分。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,不予录取。            

(3)综合答辩(满分100分)

    形式:第一临床医学院组织成立综合答辩专家小组(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,其中至少3位为学术型博士生导师)对考生逐一考核,一般每人不少于20分钟。

内容:基于考生完成的科研设计等材料,对考生综合能力进一步考核,提出专业问题,要求考生现场作答,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、创新能力、科研潜质、外国语应用能力等。

3、录取工作

(1)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情况,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,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,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公示。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。

(2)公示结束后,学院将拟录取名单连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报研究生院,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,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,经体检、政审、调档等流程后,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。

   

医学影像学院教学与科研办公室

2019年5月29日

南京医科大学2019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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